|
关于开展科技创新优秀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发表时间:2023-03-28 10:10 豫设协[2023]17号 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行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深入开展,激发勘察设计人员创新意识和企业创新动力,确保行业科技创新工作高质量发展,省协会将开展科技创新优秀企业评选活动,以树立典型企业,引领行业创新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条件 1、企业综合实力强,经济效益佳,在科技创新活动方面成绩显著,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无不良行业信用记录且没有发生过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单位科技创新管理工作机构、制度健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企业科技研发人员占职工总人数比例不小于10%。 3、近3年企业每年科技活动经费与当年总营业收入不低于比重3%,企业信息化建设水平和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在本行业领域前列。 4、近3年企业获得过全国优秀勘察设计奖、或省优秀勘察设计奖一等奖三项及以上,或全国、省科技进步奖一项。 5、近3年获得自有专利至少5项(受让专利除外)。 6、近3年获得科技创新成果至少1项,或推广应用部级以上新技术3项及以上。 7、近5年主编或参编国家技术标准、规程或主编地方标准、规程、行业标准一项。 请申报单位按评选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和科技创新工作总结(3000字左右),并装订成册。 二、评选原则 遵循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接受行业监督。 三、评选对象 本会会员单位。 四、评选实施 1、参评单位应填报《科技创新优秀企业申报表》。(附件) 2、省协会技术专家委员会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评选。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五、其它 1、企业申报时间:2023年4月14日前。逾期不予以受理。 2、省协会秘书处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3、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王 华 电话:65953828 信箱:hnsxoa@163.com 附件:《科技创新优秀企业申报表》 2023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