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南省勘察设计行业科技创新带头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3-28 10:13

豫设协[2023]18号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勘察设计行业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激励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核心竞争力的提升,表彰在科技创新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河南省勘察设计协会将开展河南省勘察设计行业科技创新带头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省勘察设计协会会员单位科技创新负责人。

二、评选原则

遵循实事求是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评选过程接受行业和社会公众监督。

三、评选条件

参加评选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一)在所在单位担任科技创新工作的负责人;

(二)爱国爱岗敬业,领导所在单位在科研和科技创新方面业绩突出;

(三)近三年领导所在单位获得省优秀勘察设计二等奖及以上项目不得少于5项;

(四)近三年领导所在单位获得市、省、部级及行业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不得少于1项;

(五)近三年领导所在单位获得专利至少1项;

(六)在省级以上刊物或专业会议上公开发表过本专业方向的学术论文,或出版过专著,或参与编制过国家、行业或省级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在业内有一定的影响力。

(七)具有严谨的学风,在学术方面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评选名额及申报材料

(一)本协会各会员单位科技创新带头人评选名额,原则上不得超过2人。

(二)按评选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评选实施

(一)申报者须填报《河南省勘察设计行业科技创新带头人申报表》。

(二)申报者所在单位必须对申报表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在审核后签署单位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报省协会秘书处。

(三)省协会秘书处负责评选实施工作,并组织专家对参选的科技创新带头人的申报资料进行综合评议。综合评议结果在协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省协会将综合评议结果和公示情况提交理事长办公会议审批,确定评选结果。

(五)根据理事长办公会决定,省协会在协会网站上公布河南省勘察设计行业科技创新带头人评选结果,并在今年召开的科技创新经验交流会上予以表彰颁奖。

六、其它事项

本次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申报材料格式:申报表为封面(不得另行附加任何封面),证明材料等复印件资料附后,按评选条件中第三至第六项依次正反双面打(复)印,胶装一式一份,于4月14日之前寄送至协会秘书处。

联 系 人:王华    联系方式:0371-65953828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38号星程酒店506

附件:河南省勘察设计行业科技创新带头人申报表

2023年3月27日